GJB150.13A-2009爆炸性大气试验
GJB150.13A-2009爆炸性大气试验-试验目的
本试验的目的在于:
1.确定装备在混合的燃料和空气爆炸性大气中工作而不引起爆炸的能力。
2.确定带外壳的装备隔断其内部发生的火焰与爆炸不至于蔓延到外部的能力。
GJB150.13A爆炸性大气试验-试验程序
本试验包括两个试验程序:程序一:在爆炸性大气中工作、程序二:隔爆能力。
程序一:在爆炸性大气中工作
适用于所有密封或者非密封装备,用于评价时间在充满燃料和空气混合气体的环境中工作而不点燃此燃料和混合气体的能力。
程序二:隔爆试验
适用于带有机箱或者其他外壳的装备,用于评价装备外壳阻隔由于内部故障而产生的爆炸或燃烧的能力。
GJB150.13A爆炸大气试验-环境定义和设备要求
环境 I
环境 I 指的是存在或可能存在无遮盖易燃液体或气体的空间内的气体,不论该空间内的易燃物质是否经常存在或断续存在(如油箱或燃油系统)。在该环境中安装的设备应符合标准和抑制爆炸试验的试验步骤。
环境 II
环境 II 是指由于误操作引起的易燃性混合物泄露而造成的气体环境。在该环境中安装的设备应符合标准,且要进行所有爆炸环境的试验步骤。
环境 III
环境 III 指设计有火的区域,除了 A 类设备不需要考虑的默认条件外,设备试验要求和环境 II 中设备基本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