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别称为“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证”,英文名为EXPORTER REGISTRYFORM;“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是出口的所有丝绸,羊毛,棉,人造丝和短纤维,地毯和其他纺织地板覆盖物,特别梭织面料和花边,针织或钩织物,所有各类衣物及衣服(不论是针织或钩针或非针织),毛毯,床单和桌布,窗帘,纺织袋和包装袋,发网,钩针纺织帽子和头饰等产品出口必备的一本证明书。
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英文名为:EXPORTER REGISTRY FORM)于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外贸署Zui新发布的《关于纺织服装产品进口登记的公告(2009/21)》称: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前对所列海关税则号项下的纺织服装产品进行登记,填写“出口.商登记表”。该规定2009年2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国家。根据公告要求,“出口商登记表”需我会和外交部认证后,送土耳其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驻华领馆进行领事认证。办理“出口商登记表”认证的纺织服装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影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经我会授权机构审核无误后出具商事证明书,再送土耳其驻华使馆认证。
办理土耳其大使馆认证和领事馆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
近几年来,我国向拉美、非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逐年增加,尤其是轻工业品占有较明显的优势,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出口的新兴市场。这些国家处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其中许多要求我出口商品单证必须经过进口国驻我国使馆的认证,才可办理通关手续。目前,要求使馆认证的主要国家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等,但除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需要办理“出口商登记表”认证的纺织服装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才可办理:
1、出口登记表一份(签字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
4、对外出口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5、介绍信一份(有固定格式需盖章)
6、声明一份(有固定格式需盖章)
注:时间差不多是7-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