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又称“信用认证”、“信用体系认证”、“GB/T31950-2015认证”,是指由国家认监委备案的专业信用机构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信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GB/T31950-2015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的企业授予国家1级证书,
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上予以公示。企业通过建立和实施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并进行内部审核,旨在提高和保证企业的可信度,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制度的建设。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如下:
1、中国大陆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近3年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企业;
3、企业无不良信用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党政机关设立文件等的复印件);
2、多场所清单(当申请方有多场所时,须提供);
3、若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适用时),还需提供表明之间确属同一组织同一体系的证明材料(如:上级主管单位的证明、股权证明等);
4、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5、注册验资报告(可选)复印件;
6、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蕞近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附注(如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需提供公司编制的近年度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
7、文件化的信息(如相关制度、方针、目标、风险分析报告等)复印件;
8、公司组织机构图(包括部门设置、职责说明);
9、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图;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
10、企业简介、产品结构及市场定位、发展战略等方面规划及方案的情况说明(如有请详述);
11、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环保/节能/就业安排/公益活动/安全管理等);
12、已获得商标、专利、资质许可、新技术等的复印件;
13、企业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或收据的复印件;
14、通过的管理体系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获得的有关资信等级证书(如工商、税务、银行、第三方机构)、社会荣誉/获奖证书(如供应商、客户、行业组织的评价)等内容的复印件;
15、使用本组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16、其他相关证明企业信用的文件或材料。
通过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塑造信用形象、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提升竞争能力、创建良好的竞争环境,是获得政府扶持、竞标、商务往来、招商引资、融资担保、银行贷款的通行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