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又称“空气清洁器”、空气清新机、净化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一般包括PM2.5、粉尘、花粉、异味、甲醛之类的装修污染、细菌、过敏原等),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家电产品,主要分为家用、商用、工业、楼宇。空气净化器进入到美国市场上销售,需要进行强制性FCC认证。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信、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Officeof Engineering andTechnology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等。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即EMC测试(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
空气净化器FCC认证流程:
1、客户提交请求表;
2、客户与我公司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3、送样检测,并准备电气原理图、外部/内部相片、振荡器电路框图、用户手册铭牌标识、作业原理说明等(根据产品而异);
4、检测合格后,我司会将请求材料递交给FCC授权的出证机构;
5、企业取得FCC认证后,即可在产品上运用FCC标志。
空气净化器FCC认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