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出口退运,出口货物退运,出口退运货物
贸企业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
外贸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因故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二)《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退税时提供);
(四)企业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红字《顺德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
2.红字《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3、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时的《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4.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时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5.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的《退税汇总申报表》。
四、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税,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
出口退运,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的处理
近期公司发生了出口退运业务,已到国税办理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但是到海关办理退运货物进口时,发现实际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因此海关不予办理退运手续。请问:我能否重新到国税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答:出口企业出具退运证明后,发现实际退运与退运明数量不同,应到退税部门先作废原来退运证明,再重新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