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欧盟新版SDS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 (EU)2020/878),修订法结合REACH法规修订案、联合国GHS修订版、CLP新增附件VIII等要求,对REACH法规附件II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的编写要求进行了修订,适用于各欧盟成员国。
新版SDS法规是基于REACH法规和联合国GHS第5修订版本制定,新版SDS法规调整为与联合国GHS第6和第7修订版一致,并考虑了其他相关法规的更新要求。
新版SDS法规
1.增加纳米的材料的相关信息
考虑REACH法规修订案(COMMISSION REGULATION (EU)2018/1881)对纳米材料的要求,因同一个纳米物质根据粒径、形状、表面处理、晶型和表面积的不同,后续的危害分类和数据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其信息必须体现在SDS中。
2.增加UFI要求
考虑到CLP附件VIII的要求,如果产品未包装,或作为工业场所使用的有危害的混合物产品,可在SDS第1.1节中提供UFI,代替在标签上展示。
3.增加内分泌干扰属性物质信息
如物质被列入根据第59(1)条建立的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清单中,以及该物质根据Commission DelegatedRegulation(EU)2017/2100或Commission Regulation (EU)2018/605中规定的标准确定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需要在SDS描述其信息。
SDS修订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