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平台一直是近年来很热的一个词,尤其是准备上市给予与员工股权激励的企业,纷纷通过合伙制持股平台实现给予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有公司制持股平台和合伙制持股平台,为什么目前多数通过合伙制持股平台给予员工股权激励?
我们知道,股权转让主要的税负来自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假设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做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获得投资收益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双重征税。
很多客户问过来,员工持股平台怎么设立比较合理呢,今天对以下常见几个问题做出解答
问题1:有什么合法合理的办法来降低税负呢?
这时候合伙制持股平台出现了,即注册成立股权投资类的合伙企业(目前大多数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较少的出资获得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成为国内股权投资基金和员工股权激励常见的组织形式。在员工持股合伙企业中,通常由拟上市公司高管或控股股东担任普通合伙人,被激励对象担任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点就在于:便于统一管理,较有限及股份公司外通过合伙协议约定更多事项,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会双重征税,企业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问题2:有限合企业如何纳税?
1、生产经营所得
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不管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所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1年9月开始,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由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适用的所得税率通常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