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房屋改造安全检测鉴定第三方单位
公司:建筑工程结构建筑检测鉴定中心是检测中心下设的5个检测鉴定中心之一,主要从事建筑物结构实体检测、建筑物结构鉴定、钢结构与岩土工程测试与监测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目前我所有人才34名,其中专家教授顾问3名,博士后1名,博士1名,硕士6名,工程师5名,工程师15名,各类检测设备51余台(套),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自1984年广东省建委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在本单位成立“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起,深圳市太科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就率先在省内开展建筑物结构检测与鉴定的技术工作,是省内开展建筑物安全鉴定的机构之一,也是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第三检测部的主要组建机构。本中心先后承担大量重点工程的结构检测与监测任务,解决大批工程结构上的疑难杂症,为社会、业主及时处理了大量技术难题,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长期的实践与研究,大量的工程经验,造就本所在结构检测、房屋鉴定及施工监测等方面在省内的地位。
屋装修改造安全检测报告收费标准,房屋在改造前后都需要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和房屋抗震检测,改造前,需对房屋的结构和承载力重新进行复核和建模计算等工作,以便对改造工程、方案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改造后,需对房屋的改造现状和图纸进行复核和验收,以房屋改造后的质量和房屋的需要。房屋强度检测主要又分房屋安全性检测和房屋抗震检测,房屋安全性检测是指通过调查、现场检测、结构分析验算、对房屋安全性进行鉴定,主要适用于已发现安全隐患、危险迹象或其他需要评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房屋抗震检测是指该检测使用于正在使用中的房屋及拟作改造的房屋的抗震能力评定。主要通过检测房屋的结构现状、调查房屋的改造方案和未来使用情况,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的抗震性能做出评价。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屋鉴定方面的规范规程,其种类主要有以下六种:安全性鉴定、鉴定、质量鉴定、可使用年限鉴定和损坏纠纷鉴定等。
1.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1)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鉴定目的是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鉴定结果主要为房屋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2)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为房屋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主要是评判房屋结构是否满足所在地区抗震构造和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要求,目前我国房屋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2.房屋的鉴定是指房屋结构在规定的内和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结构的预定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房屋结构的鉴定就是根据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来评定房屋的可靠程度,要求房屋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坚固耐久。目前我国房屋结构鉴定是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的可靠状态进行评价,不包括地震和其他突发外力作用下房屋的。适用的鉴定标准有《民用建筑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工业建筑鉴定标准》GBJ144—90。
3.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4.房屋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5.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
6.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是指房屋在使用期间受到人为因素侵害,而确定责任人及其行为是否为房屋损坏的直接原因的鉴定。由于这一类鉴定的情况较复杂,且没有的鉴定标准和依据,鉴定工作的难度较大,只能根据各个鉴定项目的不同,参考有关的教材、资料和模拟检测的数据,综合分析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