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典当行的杨永曾经说过,典当行是他从业经历中较有意思的一种行当。典当行在中国已经发展了1600多年,可以说是现代金融行业的鼻祖,在银行的前身——钱庄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典当行就已经为江湖上继续用钱的商铺和个人提供融资服务。发展到今天,典当行有了更多的商业和融资的作用。银行针对中小型企业同样也提供融资服务,但是相比于典当行的放款速度,确实相去甚远。在这样的背景下,重点说说典当行牌照办理条件。
对于场地的要求。
相信很多人对于典当行都有一定的印象,以华夏典当行为例,一楼基本上都是“珠宝”等绝当品的陈列,二楼就是评估鉴定场所。华夏典当行在背景,自然就要参照商务部的要求,而全国各地的商务部门的要求其实并非十分统一。有的地区的商务部门要求有150平方米以上,有的地区只要求80平方米以上。较近我们帮助客户办理一个深圳典当行,条件确实非常简陋,但是该有的都有,因此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时候,公安部门也没法说不行。典当行牌照办理条件只是非常理论化的办理要点,因此要了解较真实的办理情况,一定要直接来电咨询清楚。
对于股东的要求。
首先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典当行的设立需要有公司形式的股东。有一些客户在考虑能否以个人独资的内资公司去投资典当行。这里可以明确的是,从汇域国际全国范围的办理经验,商务部门一律把个人独资的公司作为自然人股东。这是需要申请人注意的。法人股东决定了典当行牌照办理是否顺利,同时法人股东还要满足以下一些典当行牌照办理条件,包括法人股东要经营三年以上,较近两年已经营利,同时在投资当年不能出现公司的增资行为,要求还是比较多的。而且全国那么多商务部的下派部门,要求也不尽相同,很多对于政策熟悉的小型办理机构对于典当行业务相当觊觎,同时也对典当行牌照办理条件十分熟悉,但是从办理的结果来看,客户屡屡被坑。所以建议客户如果要设立典当行,一定要找较专业的代办机构进行办理,否则很有可能因为决策的失误,导致办理的时间大大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