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补贴申请对象
1. 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2. 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
3. 深圳户籍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4.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人员。
符合上述身份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补贴项目
1. 初创企业补贴
每个股东社保缴满6个月后,每个股东一次性发放补贴1万元;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叠加,合计补贴Zui高不超过10万元。
2.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公司缴纳部分的社保费用,一档社保补贴630元每个月,持续补贴36个月,单人累积2.3万元,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叠加,合计补贴Zui高不超过23.4万元。
3. 创业场租补贴
在本市租用商业场地经营的,可申请Zui低500元/月,给予Zui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备注:每3个月发放一次,持续发放3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Zui高不超过3万元。(备注: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以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5.免息创业贷款
每人Zui高60万元,总额Zui高300万元。3年内先息后本月6.5厘,3年后还本金,本金还了以后政府补贴3年总利息。征信要求:车贷+房贷以外的负债少于5万,查询次数半年少于8次,流水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