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经大桥进入香港商务车指标申请条件
在我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3年内(含申办当年)
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车指标。
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
仍可提出申请。
香港经大桥进入内地商务车指标申请条件
①境外到我省投资企业
(含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公司及境外投资者)
△对到我省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个人),不论投资额多少,省内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就可以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
△ 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第2辆;
△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以往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申请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只需提供投资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
企业完税凭证、公司商事登记资料、
车辆登记文件及驾驶人证件等资料,
不再审核企业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
不再需要法人或香港公司股东亲自办理,
可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提交的申请被受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