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系统资质申请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3、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合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4、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
5、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
集成系统资质办理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与验资报告
3、申报前三年财务报表
4、申报前三年国地税完税证明
5、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
6、达标业绩合同
7、质量管理体系与软件检测报告
8、员工社保证明
系统集成资质对于企业运作的影响
1、有利于用户选择项目承建单位;
2、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展示自身实力,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按照等级条件,加强自身建设;
3、有利于规范信息系统集成市场;
4、有利于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根据工信部规定,我国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其中一级企业可独立承揽***(含)以下集成项目;二级企业可独立承揽省级(含)以下集成项目;三级企业可独立承揽中小型企业项目或合作承揽大型企业项目;四级企业可独立承揽小型项目或合作承揽中型企业项目。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是企业能力与信誉的象征,它对企业的业务范围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今后的系统集成项目招投标或竞争中,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将作为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