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指出,基于互联网开展跨区域经营的小贷业务存在一定风险,银监会正在研究网络小贷相关指导意见,建议各地在“全国性指导意见”出台前能慎重批设。
李均锋的此番发言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银监会的态度,作为中国中央政府对信贷类机构的监管部门,银监会又何出此言呢?
实际上,一些互联网小贷或者网络小贷公司并没有实质客户群体,也没有实质互联网技术或大数据,只是挂了个名,就盲目地开展业务,而某个区域的小贷公司,一旦通过网络盲目开展跨地区业务,可能面临资产质量下降的问题,从而产生风险。专业申请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流程、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新设
与传统小贷公司相比,互联网小贷或网络小贷公司能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而在国务院30号文中,小贷公司业务范围于当地,从而让风险控制在当地,但网络小贷的业务范围已经超出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能力。
目前,小贷牌照的批复由地方中的金融办来主导,但如果网络小贷只是打着这个旗号,就将在全国进行跨区域线上经营,将会形成一轮新的监管套利和风险。
颇为微妙的是,持有地方金融办批复的金融牌照,比如小贷牌照,还并无在A股IPO的机会,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监管层和资本市场对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水平的不认可。
即便如此,据了解,和支付牌照的境况类似,各大互联网企业都对互联网小贷牌照表现出浓厚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