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车牌办理: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规定,国外、我国香港、台湾商户在广东省山区实际投资40万美元,在上一年度缴税15万元者,或是在非山区投资100万美元,在上一年度缴税30万元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办理1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即俗称粤港两地车牌),特大型投资商户可适当增加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达1000万元人民币的海外华侨、港澳人士,以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可以办理粤港两地牌照。
之后直接到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办理即可。
粤澳车牌办理:
国外和香港、台湾商户到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40万美元(32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且在内地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15万元人民币。
到非山区办企业实际投资额在100万美元(80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且在内地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30万元人民币。
以及澳门商户在广东省办实业实际投资40万美元(32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且在内地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15万元人民币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每商户办理1辆粤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同样直接到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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