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可申请粤港两地车牌啦!但需符合这些要求!
经粤港双方磋商,粤港之间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的商务车指标数量已经确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启动申领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预约前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受理大厅办理。
为方便业务办理,当事人也可携带材料,前往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和深圳的办事处提出申请。
为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作用,本着尽量放宽申领条件的原则,此次粤港双方对相关政策做出了相应调整,对比其他口岸通行车辆指标大幅降低了申请条件,并扩大了申办对象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政策还放宽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申办范围,担任我省县(市、区)以上的港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可以提出申请。已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
曾向内地善心捐款的海外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申请办理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车辆指标,已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
高新技术外资企业
扩大跨境中港两地车牌申请范围
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按获取方式可分为:投资类、人才类、捐赠类、资格类等等。
(1)投资类指标。
1.到广东省投资的国外、港澳台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办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申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申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不超过1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