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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家用电冰箱产品节能环保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通知
节能认证是指依据各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活动。我国的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和指导,认证的具体工作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产品节能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节"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节能、节水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电器、办公设备、照明、机电、输变电设备、建筑等产品的节能认证,以及工业水处理、城镇用水、农业排灌、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等产品的节水认证。旨在通过开展资源节约认证,促使消费者对节能产品的主动消费,引导和鼓励节能产品的推广和技术水平的进步。
各相关认证企业:
家用电冰箱产品节能认证依据标准GB12021.2-2015《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已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家用电冰箱节能环保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发布C,替代C。现将家用电冰箱节能环保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明示如下
一、 执行新版标准GB12021.2-2015要求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前,企业可以选择按GB 12021.2-2015或GB12021.2-2008申请节能认证证书。自2016年10月1日起,不再颁发旧版标准的证书。新旧版标准差异见附件;
2.换版工作应于2017年4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换版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17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换版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二、 规则修订说明如下:
规则编号:C(涉及产品小类:701313和702001),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认证依据标准GB12021.2-2008变更为GB 12021.2-2015。
修改认证模式: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