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出口到国外,除了电气安全,能效测试也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要求。
能效认证项目既有强制管控的,也有自愿认证的。强制管控包括:
该国的低能效要求;
该国地方政府额外制定的强制能效法规;
注册备案要求;
能效标签要求等。
属于强制管控范围内的要求,企业必须满足,缺一不可。曾经就有企业因为不熟悉澳洲GEMS能效法规,未能按要求登记其产品型号,而被处以5万美元的罚款!
从另一个层面讲,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各国能源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提高用电产品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起到了积极作用。能效标识和标签也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他们选择高能效的节能产品。
认识和了解各国地区电子产品的能效法规及认证要求,对于出口企业有效规避风险、拓宽产品市场销售,是相当必要的。
就为大家带来了各国电子产品能效认证的相关知识
美国能源之星Energy Star
美国DLC认证
美国DOE认证
美国加州CEC认证
美国FTC能效标签
欧洲ErP指令
中国能效标识
澳洲GEMS认证
加拿大NRCan认证
墨西哥NOM认证
美国能源之星Energy Star
能源之星是一项由美国政府主导,主要针对消费性电子产品的能源节约计划。由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所启动,目前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中国台湾及欧盟等及地区加入。
(1)认证性质:自愿性认证
(2)适用范围:包含60多类产品,如:家用电器,制热/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照明产品等。目前在中国市场上做得多的是照明产品。
美国DLC认证
对于照明产品而言,就目前能源之星不能做的产品,可以做DLC认证。DLC(Design LightsConsort)是由公用事业公司和地区性能效机构组成的联合组织。DLC认证产品目录是衡量高品质、高能效照明产品的实际准则,目的在于提高商用建筑照明的能源效率。
(2)适用范围:包含30多类产品,用于在美国各地尚未被能源之星标准复盖的固态照明灯具。
美国DOE认证
美国能源部(Department ofEnergy)简称DOE。DOE依据美国联邦法规颁布了DOE认证,相关产品必须满足美国联邦法规(10 CFR430)的要求:销售前必须登陆DOE注册备案;对于外置电源,应达到小能效level IV等级,且在产品上明确标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