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检测鉴定收费公开
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的规定,按照市综治办领导的指示,为规范房屋租赁安全检测,我办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安全检测公司。现将房屋租赁安全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房屋安全鉴定的予以批准的条件。
(一)房屋安全鉴定对象应为竣工2年以上并已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
(二)经市常务会议或市会议纪要同意补办相关手续的(不受第(一)条条件的限制)。
(三)涉及房屋建筑拆除、改建、扩建、加层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房屋使用性质的。
以上情况应当委托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依法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改建、扩建如超出批准用地红线范围的,还应当经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
房屋安全鉴定审批程序:
(一)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二)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证明材料递交至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三)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符合要求的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一、检测范围。凡在合同登记时有产权的工商业出租屋改变出租功能、结构的和没有产权的房屋用于工商业用途的均需要求出租屋业主进行房屋安全检测并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二、检测内容。出租屋建筑结构及安全情况;
三、检测结果查验。出租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实行编号管理。各房屋租赁管理所在办理相关合同登记时,根据业主提供的安全检测报告编号从深圳市出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房屋安全检测模块中查验安全检测报告号真伪
厂房山墙处抗风柱柱距宜采用扩大模数15M数列。
第3.2.1条墙、柱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伸缩缝及防震缝处的柱和端部柱以外,柱的中心线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
二、横向伸缩缝、防震缝处柱应采用双柱及两条横向定位轴线,柱的中心线均应自定位轴线向两侧各移600mm,两条横向定位轴线间所需缝的宽度(ae)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图3.2.1a);
三、山墙为非承重墙时,墙内缘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且端部柱的中心线应自横向定位轴线向内移600mm(图3.2.1b);
四、山墙为砌体承重时,墙内缘与横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应按砌体的块材类别分别为半块或半块的倍数或墙厚的一半(图3.2.1c)。
第3.2.2条墙、边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边柱外缘和墙内缘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
二、在有桥式吊车的厂房中,由于吊车起重量、柱距或构造要求等原因,边柱外缘和纵向定位轴线间可加设联系尺寸(ac),联系尺寸应为300mm或其整数倍数,但围护结构为砌体时,联系尺寸可采用50mm或其整数倍数;
三、带有承重壁柱的外墙,宜采用墙内缘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或与纵向定位轴线间相距半块或半块的倍数;
承重外墙的墙内缘与纵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宜为半块的倍数,或使墙的中心线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