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手环、驱蚊贴是指环 形、贴纸形式的驱蚊用品。驱蚊手 环一般佩戴在手腕、脚腕等处,驱 蚊贴可以贴在皮肤、衣服上。这些产品外观五花八门,驱蚊时间从几 小时至几天不等,价格从几元到上 百元不等。
宣称天然无公害得驱蚊手环
由于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并没有国家标准,使得监督抽查缺少依据,导致驱蚊手环、驱蚊贴等产品一直处于监管空白地带。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和网店销售的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从检测结果来看,驱蚊环、驱蚊贴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昆虫驱避剂包括避蚊胺、驱蚊酯和羟哌酯,其中添加驱蚊酯的产品zui为普遍,含量zui低为0.6%,有些产品中驱蚊酯的含量高达近10%。
厂商多宣称其主要成分 为植物精油,是香茅、薰衣草、桉 叶、柠檬等天然植物提取而成,不 含任何杀虫剂和化学成分,无毒无害,适合野营、登山、垂钓、站岗 等多种场合,并且大多数标明适合 婴幼儿或孕妇使用。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凡预 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 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化学合成剂或 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 制剂均属于农药管理范围,必须经过国 家授权部门进行产品化学、毒 理学、药效、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检验和试验,确定其药效稳定,对人 体、环境无害方可生产销售。
家用 卫生杀虫用品,例如盘式蚊香、电 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气雾 剂、驱蚊花露水等均属于《农药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驱蚊手环、 驱蚊贴产品是以预防蚊虫为目的的 产品,应属于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范畴。
实际并未通过农药登记
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的生 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广东、上海、山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地。 这些生产企业均没有通过农药登记,也无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企 业规模和生产情况均无从考证。
国内外标准情况 GB 24330-2009《家用卫生 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是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国 家强制性 标准,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均应符 合该标准的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有效成分使 用要求、毒性、有效成分含量及 允许波动范围、药效、热贮稳定 性等项目的要求,并且规定了盘式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 液、杀虫气雾剂等重要剂型的有 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 贮稳定性等重要指标的检验方 法。
GB/T 18416-2009《家 用卫生杀虫用品 蚊香》、G B/T 18417-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片》、GB/T 18418-200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蚊香 液》、GB/T 18419-2009《家用卫 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等一系 列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主要剂型的 推荐性标准,规定了家用卫生杀 虫用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目前,我国尚无相关国 家标准 对驱蚊手环、驱蚊贴的质量进行控制,仅仅依靠企业自行制定企 业标准来进行质量控制,这可能 导致市场上产品质量层次不齐。
驱蚊手环安全吗?
基于避蚊胺等驱虫成分对健康 的潜在风险,美国环保署建议两个月以下的婴儿不得使用以避蚊 胺为有效成分的驱蚊产品;美 国儿科学会也建议一日使用不得 超过3次,不建议两个月以下的婴儿使用。
加拿大卫生部禁止销 售避蚊胺含量高于30%的驱蚊产 品,并建议2~12岁的儿童使用 的驱避产品中避蚊胺含量应低于10%,且一 天不宜超过3次, 两岁以下的儿童一 天不宜超过1 次,6个月内的婴儿不宜使用此 类产品。
澳大利亚、日本等国 家 对驱蚊产品的使用群体年龄、含量等也有相关限制规定。
质量安全状况 国内监管情况 由于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 并没有国家标准,使得监督抽查 缺少依据,导致驱蚊手环、驱蚊 贴等产品一直处于监管空白地 带。随着伤害案例的不断增加以及媒体关注热度的提升,监管机 构开始采用风险监测的手段来管 理。
国内检测情况
上海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和 网店销售的驱蚊手环、驱蚊贴产 品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采用GB24330-2009《家用卫生 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标 准,对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的 避蚊胺、驱蚊酯、驱蚊醇等化学驱虫成分进行风险监测。经检 测,所有驱蚊手环、驱蚊贴样品均未进行农药登记;13%驱蚊手 环、驱蚊贴样品检测出驱蚊酯, 如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长期使用,会对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广州 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市 售的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进 行了风险监测,结果发现产品中检出驱蚊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害物质。
媒体报道情况
近几年来,由于驱蚊手环、 驱蚊贴产品引起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产品的安全隐患逐渐 显现出来。特别武汉媒体报道:湖北枣阳市的29名小学生,因佩戴驱蚊手环 陆续出现头晕、恶心、腹痛、 红肿等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 治疗。
据医生介绍,孩子们临床表现为轻微中毒。
驱蚊手环、驱蚊贴频繁引 发的安全事件,引起了有关部 门对该类产品的重视。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 栏目播出的《新型驱蚊产品隐 忧》报道了驱蚊手环、驱蚊贴 产品的质量隐患,引起了社会 的广泛关注。 主要质量问题本文对在实体店和网店购买 的100批次新型驱蚊产品,进行 了测定。测得两批次产品中含 有避蚊胺,8批次产品含有驱蚊酯,1批次产品含有羟哌酯。
从 检测结果来看,驱蚊环、驱蚊 贴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昆虫驱避剂包括避蚊胺、驱蚊酯和羟哌酯, 其中添加驱蚊酯的产品zui为普遍, 含量zui低为0.6%,有些产品中驱蚊酯的含量高达近10%,值得引起关 注。
生产违反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驱蚊手环、驱蚊贴 是以预防蚊虫为功能的产品,应该 属于农药的范畴,按照农药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 相关规定,所有农药均应经过国 家授权部门进行产品化学性质、毒理 学、药效、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检验 和试验,确定其杀(驱)虫效果稳 定,对人体、环境无害方可生产销售,经过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等审 批手续,取得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 产批准证书,其登记信息(包括农 药登记证号、生产批准文号、产品标准号)应印在产品的外包装上。
驱避制剂是我国农药剂型中的一 类,其中包括了驱虫环(RL)、 驱虫片(RM)、驱虫纸(RP)等 剂型。目前市场上几乎所有驱蚊手环、驱蚊贴均没有经过农药 登记和生产许可,不能证明其驱蚊 效果、安全性符合要求,违反《农 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均涉嫌违法生产。
产品成分标识存在欺诈行为 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均号称采 用天然原料、精油成分,不含任何 杀虫剂和化学成分,对人体没有任何毒性。通过抽样检测,有超 过10%的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含有 避蚊胺、驱蚊酯、羟哌酯等成分, 与其标称的纯天 然成分严重不符。
避蚊胺、驱蚊酯、羟哌酯均属于昆虫驱避剂,对人体有一定的危 害风险。特别是避蚊胺在国际上 争议较大,它从1965年开始被商品化,并广泛运用在驱蚊花露水、驱 蚊液等驱蚊产品中。也有研 究发现避蚊胺对健康存在多种风 险,如会抑制乙酰胆碱酯酶,长期接触可能诱发神经系统性疾病;在 妊娠早期接触驱避剂可能引发儿童 尿道下裂风险;会引发脑类疾病及 其他神经性疾病;与癫痫症的发病有关;会导致儿童全身荨麻疹;会 对生物体的DNA 造成损害。
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通常与人体直接接触并保持一段时间,如果消费者盲目相信 其完全无毒,整日佩戴,长期大量使用该产品,会对身体健康带来伤 害。
包装标识误导适用对象 大多数驱蚊手环、驱蚊贴产品 均将包装和产品外观设计得精致美 观,吸引儿童的喜欢和注意,并在包装上写明适用于婴幼儿、儿童 或孕妇,并标注“可安心给宝宝使 用”“婴童适用”“特别针对孕 妇、婴儿设计”等字样,宣称适用于婴幼儿或孕产妇,并作为婴幼儿 用品进行销售。
目前,我国对于驱蚊产品是否 适用于婴幼儿、孕妇等特殊人群并 无相关规定,也没有针对婴幼儿、 孕妇等特殊人群的驱蚊产品的分类依据。这些标识存在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果消费者盲 目相信这类产品的标识,使婴幼 儿和孕妇长期使用,将会对婴幼 儿和孕妇造成伤害。
附:驱蚊手环驱蚊成分分析
(1)拟除虫菊酯是一类化学合成菊酯的总称, 具有高效、广谱、速 效性好、击倒力强等特点,其化学性质稳定、残效较长,广泛应用于杀虫灭虫领 域,毒性普遍较强。
(2)避蚊胺(DEET)和驱蚊酯(BAAPE)是 目前使用zui多的人工合成蚊虫驱避剂,在我国均属 于农药的范畴。2004年,美国国 家职业安全与卫生 研究所将避蚊胺列为致突变物质。目前研究数据表明驱蚊酯毒性要小于避蚊胺。
(3)驱蚊手环中甲苯检出率zui高,研究表明甲苯高浓度中毒时可发生肾、肝和脑细胞的坏死, 慢性中毒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如果消费者长期使用含有甲苯的驱蚊产品必然会增加 风险。
(4)香茅油为常用的驱蚊精油,其主要有效成 分为香茅醛、香茅醇、香叶醇,驱蚊贴、驱蚊手环 等产品大多宣称含有香茅油。从检出情况可知,驱蚊手环大多含有香茅油的主要成分,但由 于大部分产品为复合配方,含有多种植物精油, 导致不同产品中香茅醛、香茅醇、香叶醇的含量范围分布较广。
植物精油来源于大自然,并不代表自然的东西就是安全的,精油经过富集 之后其中某些物质的浓度会大大增加,部分成分可能对眼睛、呼吸道粘膜以及皮肤产生刺激,严重的 可能导致过敏。在产品中添加植物精油也需要设定限量值,避免滥用植物成分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