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低温对某些消毒剂的作用会有不利影响。可能仅仅只是10度的差异,有些消毒剂就可能会丧失一半的功效,由于这些消毒剂均是以水作为溶剂,在低温冷冻条件下,液体消毒剂冷凝成为固态,难以发挥消毒作用,这成为目前制约冷链条件下和冬季低温环境消毒的技术难点。
对冷链食品的管理有一整套的措施。步就是消毒。一般采取两种方法,是把冷链食品的表面基本恢复到常温状态再进行消毒。第二,对于一定要在低温情况下进行消毒处理的,对于检测阳性的,采用封存的方法,或者直接焚烧、销毁、填埋。如今的疫情现状要求对所有冷链食品的表面都要进行消毒,急切需要低温消毒产品。
面对这一现状,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用于低温冷冻物品表面消毒的低温消毒剂,在产品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备案。
低温消毒剂上市
通知强调,用于低温冷冻物品表面消毒的低温消毒剂,在产品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备案。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配方、检验报告、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现在处于抗疫特殊时期,为确保低温消毒剂能满足防疫工作需求,有关部门也为低温消毒剂紧急上市打开绿色通道。
国产产品:紧急上市低温消毒剂的国内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在低温消毒剂紧急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属地消毒产品备案部门提供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配方、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及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包括有效成分含量、pH值、微生物杀灭实验、现场试验、低温试验的合格报告)。
进口产品:同类的进口低温消毒剂,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向属地消毒产品备案部门提交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出口的低温消毒剂还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相关要求。
紧急上市低温消毒剂在上市销售使用的产品责任单位应当按照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测并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完成备案。截至2021年6月1日,产品责任单位未完成检验和备案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紧急上市的低温消毒剂。有继续生产销售意愿的,应当按照原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低温消毒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技术检测时,除了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2018)中硬质物体表面消毒剂进行检测外,增加低温试验。由于低温消毒剂适用于低温条件,其检验项目和评价方法还是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