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妆品监管政策的变化,备案审核要求愈发严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规定企业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其中的“产品检验报告”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通过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资质,可承担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工作,包括微生物、重金属、二噁烷、游离甲醛、石棉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可根据产品配方及特性进行二甘醇、氢醌、苯酚等风险物质的测试,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备案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测试项目
非特化妆品备案检验常规9项: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汞、铅、砷、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