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一)对外投资主体条件
1、境内实业类企业、无不良记录;
2、成立满一年以上;
3、上一年度有盈利纳税;
4、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不能是投资金融、游戏影视等相关行业。
(二)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 《境外投资备案表》-我公司提供模板,需要客户配合提供相关数据
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境外公司章程(中文版)
5、银行存款/银行流水
6、公司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可研报告素材。
备注:如是对外投资并购企业,需提供尽职调查报告
(三)我司服务内容
1、可研报告书写
2、办理经信委和商务部网站备案
3、经信委审核纸质材料
4、发改委备案
服务时间
三个月
服务费用
8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腾博国际根据多年商务服务经验整理被视为异常情况和需密切关注的境外投资行为
1、被密切关注的几类境外投资业务
(1)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
(2)大额非主业投资;
(3)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
(4)快设快出;
(5)母小子大。
2、视为异常情况的四类境外投资业务
(1)部分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即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快设快出”);
(2)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规模远大于境内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境外投资的规模(“母小子大”);
(3)个别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
(4)个别企业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涉嫌为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