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玩具安全指令于1990年1月1日生效,所有投放欧洲市场的玩具必须加贴CE认证标志,表示该玩具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的基本要求。否则,欧盟海关将依法扣留缺乏CE标志的产品,并由市场监督机关依法将其从市场上取缔,执法机关还要追究将缺乏CE标志的产品投放市场的个人或公司的法律责任。
欧盟CE认证玩具安全指令有两个主要目标:第一,确保儿童使用的玩具是安全的;第二,保证玩具内部市场的顺利运作。
欧盟CE认证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涵盖以下产品:
1、本指令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设计或打算使用的产品(简称“玩具”),确定了产品是否属于本指令的范围;
2、无论是否专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的产品,“是否专用”一词表明,为了将其视为玩具,该产品不必专门用于游戏目的,但它也可以具有其他功能。例如,一个附有泰迪熊的钥匙圈被视为玩具,或软垫玩具形状的睡袋。
欧盟CE认证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不适用产品:
1、供公众使用的游乐场设备;供公众使用的自动游戏机,不论是否投币;装有内燃机的玩具车;
2、玩具蒸汽机; 弹弓和弹弓;
3、节日和庆典用装饰物、收藏者用产品,前提是产品或其包装上有明显和清晰的标志,表明其适用于14岁及以上的收藏者。
4、运动器材,包括溜冰鞋、直列式溜冰鞋及供体重超过20公斤的儿童使用的滑板;Zui大鞍座高度大于435mm的自行车,以从地面到座椅表面顶部的垂直距离测量,座椅处于水平位置,且座椅立柱设置在Zui小插入标记处:
5、滑板车和其他为运动而设计的交通工具,或用于在公共道路或公共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 ;拟在公共道路、公共道路或其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辆 ;
6、拟在深水中使用的水上设备和儿童游泳学习设备,如游泳座椅和游泳辅助设备;8500多个拼图 ;使用压缩气体的枪和手枪,水枪和水枪除外,以及射箭用弓箭,长度超过12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