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8/288/EC、 765/2008/EC标记加贴和使用规定
该指令对CE标志的图形、尺寸、比例、和印制均有详细的要求。
CE标志可由制造商自己印制和使用。但其尺寸、比例、和印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CE标志的比例图案
2. 如果CE标志被缩小或者放大,上图中的比例必须遵守(注意:C和E之间的距离也要遵守比例);
3. C和E高度要一致,而且高度必须大于或等于5mm;
4.严禁在产品上加贴有可能被第三方误以为是CE标志的其它标志。只有在CE标志的可见性和清晰度不被降低的前提下,任何其它标志才可以加贴于产品或者数据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