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品质
玩具中以用新的或复处理过的材料制成 。如果使用复处理过的材料,必须将其精制以使其危险物含量符合1.3.1的要求。
2、易燃性
玩具中使用的非纺织品(不包括纸)材料不能是易燃的 ,上述易燃定义按照联邦有害物质条例(FHSA)16CFR1500.3(C)(6)(VI)的规定。为达到试验目的,玩具中使用的任何纺织物应符合16CFR 1610 的要求。玩具易燃性的测试规程,即对16CFR 1500.44 的说明,在附录A5中。
3、毒性
有毒物质---玩具或用于玩具的材料必须符合FHSA以及根据FHSA所颁布的有关规定。16 CFR 1500.85中列出了不属FHSA规定的某些种类的玩具。上述有关规定对有毒、腐蚀性的、刺激性的、敏化的、产生压力的、放射性的、易燃的和可燃性物质规定了限量。应注意的是,有些州对有毒物质的规定可能比联邦规定更严格。
玩具材料中转移元素的zui高可溶含量单位:ppm(mg/kg)
元素 | 铅(Pb) | 砷(As) | 锑(Sb) | 钡(Ba) | 镉(Cb) | 铬(Cr) | 汞(Hg) | 硒(Se) |
限值 | 90 | 25 | 60 | 1000 | 75 | 60 | 60 | 500 |
4、定义
带(strap):一宽度明显大于厚度的柔软的材料。
缠结或形成环:绳/带/弹性绳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操作形成环。18个月以下的儿童已发展了其大肌肉技巧(如:抓住物体),但其缺乏小巧的动作能力(如:把绳端插入小孔),把绳缠绕轮子多次。通过复杂动作形成的环应被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