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中的机械化作业
(1)机械化作业要确保道路无积尘、泥沙、土绺,无漏洗痕迹,无积水,道牙净、雨水口净、路边石净,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2)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清洗、冲洗作业,白天清扫保洁工作制度。水车作业时间为晚上11:00至凌晨5:00,洗扫车作业时间为凌晨0:00至6:00,清扫保洁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人工清洗限速10公里/小时,机械化冲水限速20公里/小时,机械化清扫限速15公里/小时。机械化作业时禁止鸣笛。
(3)机械化作业车辆原则要满勤上路,夜间道路清洗车辆(主要指洗扫车和水车)较低出车率不低于80%(即不少于15台)。白天清扫保洁车辆(主要指洗扫车和扫地车)较低出车率不低于40%(即不少于5台)。
(4)道路清洗工作要有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并每天上报市城管监控指挥中心。
(5)道路清洗分车道清洗和行道清洗,按计划组织实施。车道先用水车冲洗至少一遍,再用洗扫车清洗。六车道以下(包括六车道)的道路冲洗采用水流直冲方式,禁止横向冲洗。行道清洗采用水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行道清洗,除司机外每车不得少于2人)。
(6)道路环卫机械化设备的完好率要求达百分百。规范操作流程。
(7)道路机械化作业车辆必须保证外观统一,车内整洁。要按《株洲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8)气温达摄氏0度(含0度)以下的,早晨停止冲洗洒水工作,改为白天作业,作业标准不变;突发事件,24小时备勤,15分钟内冲洗到位,随时服从工作调配,执行事件、任务、活动等。
二、道路清扫保洁中的服务内容
1、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和社区道路的清扫保洁;
2、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无人清扫小区的空坪隙地的清扫保洁;
3、垃圾站(点)、公厕保证正常运转的管养;
4、果皮箱、垃圾箱的清掏、保洁维护;
5、河港堤坝(迎水面和堤面全线达到百分百,背水面3米左右)和铁路沿线(铁道线两边各6米左右,含下水沟)的清扫保洁;
6、垃圾清运(包含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及社区无主基建垃圾,第五标段不含垃圾清运);
7、牛皮癣清理;
8、农村环境卫生;
9、其它政策性及临时突击性工作;
10、车辆配置要求:垃圾清运设备均由投标方自备。其中**、三、四标段每个标段必须配置不少于2台密闭式垃圾压缩车,不少于2台8吨垃圾清运车,每个标段必须配置不少于3台1.3L排量载重量为1吨以上的燃油式垃圾收集自卸车作为社区垃圾收集车,不少于4台燃油式垃圾钩臂车。第六标段必须配置不少于1台密闭式垃圾压缩车,不少于1台8吨垃圾清运车,每个标段必须配置不少于3台1.3L排量载重量为1吨以上的燃油垃圾收集自卸车作为社区垃圾收集。(第五标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