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周六),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9号令)的配套文件,即《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24号文)。
24号文可以被视为9号令的配套文件,虽然其全文不足800字,但在政策导向上明显更严更细,不仅提出了三大量化指标,还明确将信托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并特别提出“地方性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全面剖析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一)适用范围:将信托公司也纳入监管对象
1、除9号令明确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外国银行分行外,24号文也将信托公司纳入了监管范围。这主要是因为目前信托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也已具有一定规模。
2、请注意针对另外一个具有放贷资质的机构,即小贷公司,另有文件专门给予规范。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腾博提供服务:深圳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小额贷款公司注册
(一)低注册资本。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4亿元。
(二)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条件。
1.主发起人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近三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其他出资人的资格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出资人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作为其他出资人的,依照出资比例划分为两类:
第壹类:出资比例超出(含)30%的,原则上参照主发起人资格条件予以审核;
第二类:出资比例低于30%的,应具备以下条件:成立满三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且近两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探索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机制,允许核心管理人员持股比例总额不超过5%,其他社会自然人出资暂予限制。
3.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时,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30%且相对控股;其他出资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4.同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原则上为1家。
(三)出资人的限制性行业类型。
经市相关部门认定,涉及从事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及其他限控行业企业不得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出资人或关联方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投资公司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暂予限制。
(四)规范出资人股权变更。
(五)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变更。但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变更或质押;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变更。期限届满后,股权变更的受让方应当具备主发起人或其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变更完毕后,新变更的出资人持有股份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变更。
不难看出,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难度还是相对较高的,不仅有数量上的限制,而且对于主发起公司所处的行业、资产、利润、纳税、高管情况均有较高的要求。
但众所周知,由于疫情影响,今年企业的贷款需求猛增,加上目前深圳市正不为余力地颁布政策,鼓励促进金融业发展,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依旧是市场的关注焦点,考虑到申请期限较紧,如有申请意向的企业,请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