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级1935/2004/EC
食品接触材料(塑料、纸张、陶瓷、玻璃、金属和合金等)是由与之接触的食品不同,其性能可能有所不同的物质制成的。例如,酸性食物能腐蚀金属。由于这些化学反应的结果,食物接触材料可能会将其化学成分转移到食物中,这一过程被称为“物质的迁移”。事实上,没有一种与食物接触的物质是完全惰性的,它的化学成分有可能迁移到食物中。
FCM物质向食物的迁移可改变食物安全(如人类摄取的化学物质过多)及食物质素(如转移的化学物质改变食物的颜色或气味)
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是什么?
2004年的欧盟第1935号法规,食品接触材料的新法规取代之前80/590/EEC及89/109/EEC法规。欧盟颁布的法规经常会有修订和增补,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也一样出台了很多修订和增补法规。捡证网在这里大致的解读一下这些法规:
1. No 1935/2004适用的范围:
–本法规应适用于成品状态的:
–拟与食品接触的;
–已经接触到食品的,并且先前有此目的的;
–有理由相信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向食品中迁移其构成成分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2.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法规的特性
(a)“可追溯性”:在制造、加工和分销的所有阶段追踪和跟踪一种材料或物品的能力;
(b)“投放市场”:为销售目的而持有的材料和物品,包括供销售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转让(不论是否免费),以及销售、分销和其他形式的转让本身。
3. No1935/2004通用要求:
A.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其生产应符合良好生产规范(GMP)。在正常条件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这些材料和制品的构成成分迁移到食品中的量,不得造成以下情况:
B.危害人类健康;所有产品依照GMP体系运作.这些产品不会释放出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食品成分发生无法接受的变化。
C.感官特性的劣变。所有产品只能由经欧盟委员会同意使用的原材料所制成,用于包装食品的产品(材料)不能引起食品中成分的改变.这些产品(材料)同样不能使食品的感官改变–例如:影响食品的气味(氨气),影响食品的外观(颜色迁移),还有影响食品的味道(醛类苦味)。
D.材料和制品的标签、广告以及说明不应误导消费者。
4. No 1935/2004合规声明:
1.第五条所称具体办法,应当要求本办法所涵盖的材料、物品附有书面声明,声明其符合适用的规则。
应提供适当的文件证明这种遵守。应根据要求向主管当局提供该文件。
2.如无具体措施,本条例不应阻止会员国保留或通过关于申报材料和物品符合规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