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安君提醒大家
购买白酒
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请选择在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食品生产企业、商超购买白酒;不要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场所及流动摊贩处购买白酒或散装白酒,特别是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白酒。
2、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白酒,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应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以不标示保质期。如需购买散装白酒,请选择有酒类生产许可资质的企业进行购买。
3、请消费者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的散装白酒,如发现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4、注意留存购买白酒的购物小票和实物,以备调查取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