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好盖章的资料,同时以现金、转帐、支票的形式预交盖章费;
2、 快递需盖章的单证和文件至我们办-理;我们送到各驻华领事盖章;
3、 证/书返回后,通知企业领取或递送已盖章的单证和文件。
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领事盖章的时间:平件一般为15个工作日,急件一般为7个工作日;根据领事盖章的国别不同,收费也有所不同,包括:各驻华领事或驻港领事盖章费+协会代办费(含单证往返快递费、税费等)。
领事盖章的概念:
领事盖章是指我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我国领事在涉外文件上确认我国公证、盖章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属实。经过盖章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 当局所承认。
可申办领事盖章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盖章)盖章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 领事办-理领事盖章)。
了解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盖章?
涉外商业单据盖章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盖章。
商业单据盖章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盖章。
由贸促会盖章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的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