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盖章”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货物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为突破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司采取应对措施,免去烦锁中转流程,一手作;帮助出口企业办-理“领事盖章”,使货物顺利出口。
领事盖章,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盖章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领事进行盖章的活动。
领事盖章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盖章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领事盖章的办-理程序
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盖章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盖章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盖章的单据文件。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领事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贸促会签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