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2021年金融开放-私募基金合规运营

更新:2024-05-01 09:30 发布者IP:113.89.97.4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腾博财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4
主体名称:
腾博财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DNRRY7K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私募基金
所在地
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红树湾壹号1805
联系电话
18929319167
快速了解
18929319167
市场经理
邹先森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tb8889993

产品详细介绍

2021年金融开放-私募基金合规运营



中基协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基协会员的机构(即基金销售机构,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合称“募集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募集基金的募集活动,因为募集基金的募集主体主要包括两类,即自行募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受托募集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91号),除基金管理人外,基金销售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受其委托的募集服务机构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将募集到的资金进行管理使用,将其投向特定投资对象,并承担风险,获取收益。同时按照约定进行利益分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分为执行募集和委托募集,其中自行募集是由基金管理人执行拟定基金募集推介材料,执行寻找投资者。委托募集则是基金管理人将自行拟定的推介材料交给第三方机构并由其代为寻找投资者,完成资金募集工作。

私募基金投资得风险巨大,所以法律要求投资人必须具备适当得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zui低收益。齐精智律师提示在私募基金产品到期亏掉本金时,没有签订保底条款的投资人肯定拿不回本金及收益;而签订了保底收益的投资人zui差可以拿到大部分本金,zui好情况可以要回投资全部本息。作为成年理性投资人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签订保底条款才是你的zui优选择。


哪些情形属于“未备an的私募基金”,比如:


1. 已办理工商登记但尚未有合伙人实缴出资的合伙企业;

2. 已完成部分募集并已登记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3. 基金管理人担任LP的合伙企业;

4. 已开展募集并由基金管理人担任GP的合伙企业;

5. 已开展投资且由非基金管理人担任GP的合伙企业;

6. 私募基金产品下设的SPV。


(深圳/海南金融,私募基金注册和备案找腾博邹先森)

(深圳/海南金融,私募基金注册和备案找腾博邹先森)

而结合私募十四条第六条第3款规定的整体来看,所谓“未备an的私募基金”应该从“募集完毕”+“应备an未备an”两个维度来理解。

其中,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an须知》(2019年12月)第yi条第(十)项的规定,“募集完毕”具体是指,契约型基金的认购款进入托管账户,合伙型基金及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已签署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且每位投资者均已完成不低于100万元的实缴出资。换言之,如果已经设立的合伙企业没有发生募集行为,本身并不属于“未备an的私募基金”。所以,很多管理人在先前注册的、留存备用的“壳主体”(上述第1、2种情形都更贴近这一类型)或者为了方便私募基金产品对外投资设立的SPV(上述第6种情形)就属于这类情形,严格按照规定,不属于“未备an的私募基金”。对于暂不打算使用的“壳主体”,可以考虑先将其作为关联方进行变更,待使用时再作为私募基金产品进行备an。

微信截图_20210202090504.png

实践中,争议更大的是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应备an未备an”,以zui为常见的合伙型基金为例,就是应该如何区分合伙企业与未备an的合伙型基金的问题。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来看,通常对于这一问题的判定,要综合多种因素来得出结论,具体包括:

1.  GP是否是已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合伙企业作为一种法律主体,通过现有的检索工具,很容易发现某一合伙企业是否已经作为私募基金产品进行备an。如果该合伙企业的GP是已经在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基金管理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大大增加了被发现并认定为合伙型基金的可能性。对于上述第5种情形,如果是已开展投资且由非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GP的合伙企业,不存在募集行为或者下述两项判断标准,那么,通常也不能认定为私募基金产品。第3种情形,更接近于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投资,通常也不会被划入“未备an的私募基金”的范畴。

2. GP是否收取或有权收取管理费及类似性质的费用。判断是否属于私募基金的第二个重要因素就是看基金管理人是否提供了基金管理服务。如果GP实际收取了费用,并且收取的费用与私募基金的费用组成、收费标准等较为类似,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实际上提供了基金管理服务,而正是基于这一逻辑可以推导出的结果是该合伙企业是合伙型基金,否则也不存在提供基金管理服务的可能性。

3. 是否以私募基金产品的名义进行募集和运作。这是zui为实质性的判断标准了。如果某一合伙企业对外以私募基金的名义进行募集和运作,比如,采用的推介材料、合同文本都表明了私募基金或者基金字样(上述第4种情形),则该合伙企业通常属于未备an的合伙型基金。特别是,随着网络检索技术的进步,协会发现相关网络宣传材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果通过公开途径发现有基金宣传的内容,其后果则不仅仅是管理未备an基金那么简单了。

上述三个标准,究竟是“和”还是“或”的关系,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予以明确。从谨慎的角度,我们倾向于从更为严格的角度来理解。这是因为,针对应备an而未备an的基金产品施加处罚,早已有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34条的规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8条的规定,对于这类行为,监管部门有权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及罚款。而私募十四条仅规定了暂停募集及备an,某种程度上,是对这一问题的策略性放松,不排除在后续正式发布的私募基金条例中再次施以严格的管理和处罚。相较于可能面临的处罚,zui为直接的影响则是,如果存在“未备an的私募基金”,在新产品备an过程中协会可能会以反馈的形式提示。即使有合理的理由不认定为“未备an的私募基金”,但无疑会影响产品备an的时间与进度。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提前做好准备,总是明智的。而准备的方式,目前主要有三种:一是补备an,但对于哪些产品能够补备an,要有的研判,并非所有“未备an的私募基金”都能实现这一操作。当然,补备an也未必是zui好的路径;二是更换GP,避免在协会登记的基金管理人担任GP。当然,如果更换的主体是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这类更换的效果有限;三是直接清算注销,对于已经不存在实际使用价值的主体,可以采用清算注销的方式彻底解决。

(深圳/海南金融,私募基金注册和备案找腾博邹先森)



以上就是腾博为您介绍的--如何办理细节,您有任何疑问都可以与我们联系!

专Ye服务机构推荐:

(相关业务咨询找腾博邹先森)

 腾博自2005年成立,是一家提供高端商务与产业运营的服务商,依靠精英团队、深厚资源、Jing准服务,成功为10万+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优质的金融与商务服务!前海YOU秀招商合伙人,以自贸区为起点,联通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覆盖全球,现已成长为全球一站式企业高端服务提供商,拥有丰富的经验与社会资源!有前海企业入驻与续签、海南自贸港企业入驻公共服务平台各大园区孵化器、全国公司注册与计业务、工商疑难税务处理、海外移民、综合金融服务、许可审批、粤港澳车牌指标申请与转出、香港投资、企业海外投资咨询等9大类203项业务,涵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

相关产品: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商务服务
2021年金融开放-私募基金合规运营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腾博财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营产品全球境内外公司注册、全国境外投资备案、香港快速移民方式、税筹规划、粤港澳两地三地车牌、资 质许可证代办、工商财税基础服务、企业补贴申请、公司收转、海南自贸港布局、金融牌照新办及转 让 文章内容可不阅读,请直接联系工作人员快速咨询。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财务管理咨询;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人才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策划;会务策划;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网上从事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网络技术开发(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营销策划;软件销售;法律咨询(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简介腾博成⽴于2005年,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端服务提供商,秉承着⽤心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在严格风控的前提下,为全球企业提供战略定位、政策咨询、财税代理、行业准⼊、跨境通⾏、金融牌照、全球布局等多元化服务。作为深圳早期深耕商事服务⾏业的企业之一,腾博拥有丰富的价值沉淀与社会资源,并一直遵循专业态度与卓越服务准则,致⼒为企业的发展作出重⼤贡献。截⾄⽬前,已成功为超10万家企业及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