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X指令2014/34/欧盟
在危险区域使用的设备和防护系统必须符合ATEX指令94/9/EC的要求。ATEX指令适用于:
具有自己潜在的点火源的设备:
1.防护系统
2.纳入保护系统的组件,以及
3.安全,检查和调节设备,主要在危险区域外使用,但对于设备和保护系统的安全运行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4.欧洲议会于2014年2月26日批准了新的ATEX指令2014/34/EU;它于2014年3月29日发表在《欧盟官方杂志》上。20天后生效。欧盟成员国必须在国家法律中实施新指令的过渡期于2016年4月20日结束。
2016年4月20日之后,所有经济运营商必须遵守新指令2014/34/EU的要求。主要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已被纳入新指令中,没有任何更改。产品的合格评定过程与本指令94/9/EC中描述的过程相同。对于已经满足ATEX指令要求的制造商,向新指令的转换相对简单。
EC型式检验证书
1.按照94/9/EC指令的要求:在新指令下,这些证书仍然有效。无需重新认证产品。
2.根据指令94/9/EC的要求:它们也可以继续用于符合2014/34/EU的欧盟声明中。
3.根据新指令2014/34/EU的要求:这些指令仅在2016年4月20日之后生效,并且只能在此日期发布。
EC合格声明成为欧盟合格声明:
产品,根据指令94/9/EC,2016年4月20日之前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需要EC合格声明。它们也可能在2016年4月20日之后随EC合格声明(例如仓库库存)投放市场。根据指令2014/34/EU,在2016年4月20日之后投放市场或在此日期之后首次使用的产品需要欧盟合格声明。
生产,开发或安排要生产的产品并以其自己的名称或商标销售该产品或将其用于自己的目的的每个人或组织都是2014/34/EU指令所指的制造商。这也适用于制造或修改供自己使用的产品的操作员。在这种情况下,适用指令2014/34/EU的所有要求,包括必要的合格评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