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大使馆出台新规:
近日,俄罗斯驻上海总大使馆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凡是已经过俄方公司签章的合同或协议类文件,大使馆不再受理相关签章申请。对此,俄大使馆给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经经过俄方确认,没有再做大使馆签章的必要。请广大企业在送办文件时务必注意。
俄罗斯上海大使馆签章要求如下:
1、大使馆对签章文件的俄文翻译要求比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议企业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大使馆办-理。
2、授权书须有签字、签章及签署日期,签字只可法人签,并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3、商业Invoice、价格单、报关单、外销合同、供货商证明等部分文件大使馆不予签章。
4、文件日期不能与当前日期相差太久(三个月内为宜)。
5、国外证/书(包括TUV、SGS、DNV等)大使馆不予签章,任何形式都不可签章。
一、大使馆签章的定义
大使馆签章是大使馆签章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大使馆签章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大使馆实践,大使馆签章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大使馆签章发展
大使馆签章是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大使馆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使馆签章工作得到充分发展,已形成以外交部认证司为中心的国内外多层次签章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总体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