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近有很多朋友(包括典当行业内和典当行业外)都在问我,典当行与其他小贷公司或民间借贷机构相比到底有什么优势?其实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思考,并和很多典当行业内资shen人士深入交流过,现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也希望大家反馈更多建议。
现在的典当行,已经不是很多人传统观念中古代的“当铺”了,互联网时代下的典当行,在现代的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悄然之中,典当行被当下不少人当成自己身边的“应急银行”、“ATM提款机”,还有很多人把典当行作为自己身边“奢chi品淘宝殿堂”和短期的“保险柜”。
海南自贸港是未来的方向,布局海南是一个趋势,那海南典当行受理条件是什么呢。
关于设立典当行的受理条件
一、受理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三)有符合规定的蕞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蕞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蕞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蕞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蕞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五)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六)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yi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七)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八)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