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2021年5月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通知称,2021年至2023年,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通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进行奖补。
通知明确,将结合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小微企业造成的影响和原政策具体实施情况,对原政策进行适当完善。主要通过增设奖励系数等,对于降费成效明显的地方提高奖励标准,引导地方将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低到1.5%及更低水平;继续通过设定区域补助系数,体现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为提高奖补政策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精.准性,强化了对有关业务数据等信息的审核要求。
2021年融资担保公司的部门监管指标
(1)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2)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3)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的10%的,实行差额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