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A(有毒物质控制法案)是美国管理工业化学品的重要法规,旨在综合考虑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预防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不合理风险”。美国环保局(EPA)负责落实TSCA对化学品的管制,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负责在TSCA法规下对化学品的进口进行检查。
根据TSCA法规要求,不合规的化学物质、混合物或含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不得进入美国。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要求属于TSCA监管或豁免范围的产品,在入关时必须提供TSCA声明。企业须将打印的声明附在进口产品的书面材料中,海关咨询EPA后,确定该产品已遵守或豁免TSCA后才会批准入关。
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Section6(h)的要求,美国环保署于2021年1月6日发布了五项zui终规则,以减少对某些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化学品(PBT)的接触。五项zui终规则分别对十溴二苯醚(decaBDE)、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3:1))、2,4,6-三叔丁基苯酚(2,4,6-TTBP)、五氯(PCTP)、六氯丁二烯(HCBD)提出限制要求。这些化学品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在环境中积累,可能对接触的人群产生潜在风险。以上规则于2021年2月5日生效,并于3月8日起分步施行。
TSCA名录为一动态名录,共收录约85,000多种化学物质,分为公开部分和保密部分。列入TSCA名录的物质为现有物质,未列入的则为新物质。现有物质与新物质的在美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履行相应的法规义务。
美国环保局对输美化学品有什么要求?
TSCA法将美国境内的化学物质分为“现有化学物质”(已列入TSCA目录的物质)和“新化学物质”(未列入TSCA目录的物质)来进行管理。截至2012年1月26日,TSCA非保密目录收录了67018个物质和16572个PMN申报物质。如果企业希望查询TSCA保密目录,需向EPA提交友好声明。
老物质必须进行CDR申报,新物质进行PMN申报,老物质的新用途进行SNUR申报等,并且对高关注物质有限制要求。如果企业违规制造或进口,将被处以高每天27,500美元的罚款。需要注意的是CDR申报周期为4年一次。
什么产品需要提供TSCA声明?
TSCA适用于天然生成和化学反应产生的化学物质本身、混合物中的化学物质和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需要注意的是,TSCA定义的化学物质还包括微生物。但以下类别的化学品属于其他联邦法律管辖,不受TSCA监管:烟草和烟草制品、核材料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和仅用作农药的物质。
如果您的产品属于农药(不包括农药中间产品)、核材料、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或医药器材,则需要提供TSCA豁免声明;如果您的产品是TSCA管制的化学物质、混合物或含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则需要提供TSCA遵循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