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表示,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普遍性异地经营、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刚性兑付、利益输送、自融自担等,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行业风险逐步显现。
近年,我国非法私募依然猖獗,当前私募基金领域Zui大的“毒瘤”主要是假私募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活动风险,形势非常严峻。
这些非法集资的“伪私募”,骗取登记备案,披上了“私募基金”的皮,背地里却干着违法犯罪的事,通过虚构标的、设立资金池、期限错配等手段,挪用、转移基金财产,隐瞒资金真实去向,自融自担、庞氏骗局,欺骗监管机构,逃避监管,混淆“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资”的界限,让私募基金“背了锅”,败坏了行业形象,引起了社会公众对私募基金的误解和偏见。
而本次《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信地址正是证监会市场二部——市场二部由证监会原私募部与打非局合并而来,据了解,之将私募部与打非局放在一起合并成立新部门,正是为了填补对于借私募非法集资而造成的监管中间真空地带。
随着私募部和打非局合并为市场二部,证监对于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将下重拳的决心展露无疑。本次《规定》的公开,正是证监会出手加强对私募基金监管的重要举措。在严厉打击私募行业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之下,未来中国私募行业的健康发展利好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