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LED产品出口欧洲必须通过Erp指令和能效标签指令
欧盟《LED照明产品Zui新能效规定》2014年9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欧盟《LED照明产品Zui新能效规定》,灯和灯具的CEMark要求在LVD指令和EMC指令的基础上,新增ErP(EU)No1194/2012指令和能效标签(EU)No874/2012指令,对于LED灯及其设备的功能性、安全性、能效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了解(EU)No1194/2012指令需先清晰两个概念,定向灯和非定向灯。“定向灯”指的是在πsr(相当于120°锥角)的立体锥角范围内具有80%光输出的灯,“非定向灯”指的是定向灯以外的灯。通俗地讲,有反射杯或罩的灯泡一般都是定向灯,球泡、烛形泡之类的都是非定向灯。
国内LED照明企业出口产品到欧洲,其产品必须通过ERP指令(ErpDirective)和能效标签指令(Energy LabelDirective)Erp。Erp指令:针对LED产品,法规主要是两个:EC244,2009年发布的,针对的是非定向的白炽灯、卤素灯、CFL、LED灯。一个是EU1194,2012年发布的,针对定向灯(CFL/HID/白炽灯/卤素灯/LED灯等),这两个规定都有三点要求,包括能效要求、功能要求和产品信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