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能效认证的要求:
欧洲的能效要求主要是以欧盟的ErP的要求为代表。ErP指令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的CE体系里。相关涉及产品都要符合ErP要求后才能在产品铭牌上标注CE标志并有指定机构负责市场监督,是欧盟的强制执行的要求。在照明产品方面,自2009年欧盟推出了针对非定向光源(主要是卤素灯,荧光节能灯)的EC244/2009和针对荧光灯管、镇流器以及据此组成的灯具的EC245/2009后,在2012年12月又推出了针对所有LED灯泡和定向光源的EU1194/2012。实施此要求的第二阶段时间是2014年9月1号,第三阶段是2016年9月1号。在能效标签方面,原有的框架指令是92/75/EEC比较旧,原有针对光源的能效标签IM指令为98/11/EC,对于照明界来说是个比较熟悉的指令,但在2012年9月26日,(EU)874/2012发布,取代了98/11/EC,该指令是框架指令2010/30/EU的一个补充指令。
对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须密切关注相关,及时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改造,必要时寻求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检验,以减少不必要的贸易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