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十条》提出,扩大市场准入领域。逐步推进制造业、服务业、金融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比如制造业领域放开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服务业领域取消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等的外资股比限制,金融业领域放宽外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的外资股比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等;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提出广东省财政对外商在广东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投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给予奖励,Zui高奖励1亿元。
《外资十条》提出加强用地保障。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应保尽保”;强调支持研发创新,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外资研发机构,广东省财政Zui高资助1000万元;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出将现有投资审批事项及其审批时限压缩四分之一、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广东省商务厅厅长郑建荣称,利用外资是广东外向型经济的特色、优势和重要组成部分,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意义重大。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在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推动形成广东对外开放新格局,营造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为积极利用外资、吸引高端人才营造良好氛围。
“《外资十条》聚焦吸引优质外资、高端人才,具有言简意赅、文风朴实、务实管用的特点。每一条措施都有很高的含金量,落地生效后,能让外商体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郑建荣说。
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刘炜表示,《外资十条》出台之后,相信国际的一些创新创业的资源会加快向广东集聚,广东的企业也会加强与外资企业和外资研发机构的合作,我们的高校、研究机构也会加强与海外的大学、研究机构合作,通过这种合作,能够地集聚全球的创新资源,来共同推进广东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