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出口不合规将要面临的问题
即日起深圳湾海关同其他关区一样严查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的电池,单个电池电量大于20WH,电池组大于100WH,则判定为危险货物,如不是需提供鉴定报告证明。
危险货物需提供危包证和使用危险品车辆运输,未使用危险品车辆的将联合交通部门处罚运输8-20万,无危包证海关处罚企业10万以下/单。
什么是危险货物?
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等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包括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又称桔皮书)明确的物质和物品以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又称紫皮书)定义的危险化学品。
常见的危险品有哪些?
生活中除了危险化学品外,还有很多危险货物,农药、消毒液、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锂电池、铅酸电池、火柴、香水甚至安全气囊等都是危险货物。
电池都是危险品吗?
电池的品种很多,并不是所有的电池都属于危险品,单个电池电量大于20WH,电池组大于100WH,属于危险品的可能性很高,如企业根据电池的成分参数,认为不属于危险品,企业可提交由具备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危险品鉴定报告来确认。
锂电池属于9类危险品,UN3480,II类包装,海运出口主要是提供以下四种文件:
1: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我们俗称危包证。
2:锂电池UN38.3检测报告
3:英文版MSDS。
4:出口委托书,涵盖货物毛件体,收发货人,通知人等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