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担任高管,请说明原因,并说明申请机构实际控制人如何在不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况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若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请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确认说明。如不为高管请详述其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等情况。
实例:实控人在实业企业/关联企业任职,无基金从业资格,不负责具体事务,通过股东会参与决策,为公司导入资金与人脉,聘请专士负责具体投资风控。
针对此问题,我们建议申请机构应尽量根据实际控制人履历安排其在申请机构任注册海南私募基金公司职,如实际控制人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则可担任高管职务(兼职法定代表人亦可),如无基金从业资格,则可担任普通员工(如行政、财务、人事负责人等)。
尽量避免实际控制人完全不在申请机构任职的情形,如实际控制人不在申请机构任职,协会容易据此认为“申请机构实际控制关系不稳定”(中止办理事由之一),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注册海南私募基金公司五、团队配置
01
员工数量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的要求,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
我们实务操作中,建议人员在6~7个。建议至少5人持注册海南私募基金公司证,不宜有过多工商兼职。
02
高管人员
(1)高管岗配备-法定代表人胜任能力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公司高管,注册海南私募基金公司在主体注册前应提前对法定代表人的胜任能力做出评估,以免后续变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