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私募股权公司转让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伙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按照组织形式不同,私募基金可分为三类:
(二)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按照《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法人实体——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私募股权公司转让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三)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私募股权公司转让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
二、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是什么?
答: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运作、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从法律上确立了其法定地位,使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私募股权公司转让基金实现了有法可依。
如何知道私募基金是否合法合规?
答:《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股权公司转让私募基金业务活动。
登记备案主要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登记。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1、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3、主要股东或者私募股权公司转让合伙人名单;
4、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5、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