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不健全使得MBO收购主体的合法性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存在障碍,而未来法律对MBO作出规定,会给MBO带基金管理人公司代办来一定的法律风险。一、管理层回购(MBO)和员工回购(
EBO),出于安全考虑,银行贷款大多需要担保,管理层由于信用较低,资产抵押实力不足,难以获得银行所要求的担保,也就难以取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这种壳公司也应当遵守《公司法》要求的对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50%管理层通过杠杆放大效应只需以少量的资金就能达到收回股权从而对创业企业相对控股的目的。由于我基金管理人公司代办国资本市场不发达,管理层的资金实力又不强,采用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融资,条件难以具备,只能寄希望于从银行获得贷款。
本节探讨的股权回购是针对于创业企业未上市的情况下,投资机构通过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按照回购的主体不同,股份回购又可分为管理层回购员工回购、公司回购等形式。
管理层进行回购需要进行融资,其融基金管理人公司代办资渠道没有立法支持。
我国《公司法》和《担保法》对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担保做出了诸多的限制,而《国家开发银行、科学技术部关于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的中小企业贷款平台服务的对象只是针对创业企业本身并非其管理层,对管理层融资起不到扶持作用。公司的管理层或者是员工在法律上都是能与公司相分离的独立的法律主体基金管理人公司代办,不存在公司受让自身股份的类似的问题,目前我国对MBO并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法律来说明和规定,而更多的是涉及国有以及集体资产转让
包括了《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路办法》等等条例。管理层通常只能进行杠杆收基金管理人公司代办购来解决资金难题,即由企业管理层注册一家新公司作为收购目标公司主体,以新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购买目标企业的股份,这个新公司的资金来源大部分需要银基金管理人公司代办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