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核定征收政策大部分基于园区提供的优惠,常见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代开。
根据相关规定,个独企业投资者以所有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个人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分红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重点是在园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不看企业成本费用的情况,根据开票额(收入总额)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但没有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设立帐册,但帐册混乱,或者成本票据、收入证明、费用证明不完整,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不申报的。
在园区注册的个人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刚成立时难以采用专业会计结算,外包后企业部分业务也难以取得成本票据,无法准确核算成本,处理不便,税务局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目前园区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5%,然后对照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销售额为100万,核定5%,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
当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需缴纳1%的增值税、0.18%的附加税、100万的销售额综合税率为2.08%纳税,可开1个点或三个点的专票。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开票额不超过500万,综合税率是可达0.35-1.9。当然,如果以后增值税恢复为3%,综合税率也会高上一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一般以现代服务行业为主,或者其他行业中的服务内容业务等。鉴证咨询、律师事务所、财务咨询等行业不允许核定征收。
收入成本票不足、利润虚浮、企业所得税高,或者高收入的自由职业者可以考虑以在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注册的形式筹划所得税。详细请咨询合泰企业秦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