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5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了修订指令((EU)2019/169〜(EU)2019/178),这些指令更新了RoHS认证指令2011/65/EU的附件III豁免。
这些修正案涵盖了含铅和镉的材料和组件的各种应用,包括:
某些电介质陶瓷,焊料,荧光粉和印刷油墨中的铅
某些电触点和印刷油墨中的镉
欧盟指令EU 2019/169至EU2019 / 177提供了豁免范围的更精细定义并更新了失效日期,而欧盟指令EU2019/178则为特定应用中的铅添加了新的豁免(条目42)。
这些修正案于OJ发布后的第20天生效,除2019年7月22日适用的新增加的``42号条目''外,成员国需要在2020年3月1日之前采用这些更新。表1汇总了更新的RoHS豁免。
表1. ROHS指令2011/65 / EU附件III中更新的失效日期和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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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号 | 免税 | 截止日期/类别 |
7(c)-II | 电容器中介电陶瓷中的铅,额定电压为125 VAC或250 V DC或更高。不适用于本附件第7(c)-I和7(c)-IV点所涵盖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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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IV | 电容器的PZT基介电陶瓷材料中的铅,是集成电路或分立半导体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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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 电气接触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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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I | 电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用于:
| 适用于类别1至7和10,有效期至2021年7月21日 |
15 | 焊料中的铅可完成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中半导体管芯和载体之间的可行电连接。 | 适用于类别8、9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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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a) | 焊料中的铅可完成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内半导体管芯和载体之间的可行的电连接,其中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适用于类别1至7和10,有效期至2021年7月21日。 |
18(b) | 用作放电灯的荧光粉(铅的重量百分比为1%或更少)中用作活化剂的铅,用作含BSP(BaSi2O5:Pb)等磷光体的日光灯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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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b)-I | 当用于医疗光疗设备时,含荧光粉(例如BSP(BaSi2O5:Pb))的放电灯的荧光粉(铅的重量百分比为1%或更少)中用作活化剂的铅。 | 适用于5和8,但附件IV条目34涵盖的应用除外,有效期至2021年7月21日 |
21 | 印刷油墨中的铅和镉,用于将搪瓷涂在玻璃上,例如硼硅酸盐和苏打石灰玻璃。 | 适用于类别8、9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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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a) | 镉在彩色印刷玻璃中使用时可提供过滤功能,用作EEE显示器和控制面板中安装的照明应用程序的组件。 | 适用于1至7和10,但条目21(b)或条目39涵盖的应用除外,并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21(b) | 印刷油墨中的镉,用于将搪瓷涂在玻璃上,例如硼硅酸盐和钠钙玻璃。 | 适用于1至7和10,但条目21(a)或39涵盖的应用除外,并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
21(c) | 除硼硅酸盐玻璃外,用于瓷漆上的印刷油墨中的铅。 | 适用于1至7和10,有效期至2021年7月21日 |
29 | 理事会指令69/493 /EEC的附件I(类别1、2、3和4)中定义的绑定在水晶玻璃中的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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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密封玻璃料中的氧化铅,用于制造氩和K激光管的窗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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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基于硼酸锌玻璃体的高压二极管镀层中的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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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在非道路用途设备中使用的柴油或气体燃料驱动的内燃机的轴承和衬套中的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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