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 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
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问:什么机构可以代理使馆加签业务?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网络和优势,且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出签迅速、便捷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加签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加签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加签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民主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使馆加签(Embassy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使馆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终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使馆加签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使馆加签主要包括民事加签和商业加签,民事加签,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加签,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OICE、提单、保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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