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领事通告,哥伦比亚驻沪总领事现已开办领事双认证业务。即日起,凡是江浙皖沪闽赣六省出具的送往该国的文件,均需送驻沪总领事办-理双认证,北京领事不再受理。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概述 :简称领事双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外交双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双认证机构的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由同口方、供货方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证、品质证、健康证、分析让等所涉及的产品应是非法检产品。同时提供L/C、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为申请双认证依据。
*出口企业或货方出具的证明其产品到国内的证明,药品或食口卫生证明,须提供专门机构出具的佐证后方可双认证。非直接用于出口通关结汇的,应一律申请涉外经贸文件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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