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库的选址、设计、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贮藏的要求。冷库通常设在室内。设在室外时则需考虑外部环境(高温或低温)对库温的影响。
2冷库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并经验证。库内应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退货区等,并设有明显标志。
3库区地面平整,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库区周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库区附近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用电的照明设备,有防虫、防鼠、防鸟及其他动物等设备。
4设置2个独立冷库的单位,应配备应急发电系统或二路供电的切换装置,保证系统的连续供电。设置1个独立冷库的单位,应设2套独立的制冷系统,一用一备,自行切换,每套设备的能力均可独立满足库房的控温要求。
5冷库应安装对温度进行自动调控、监测、记录及报警的系统。自动监测、记录和报警系统应配套UPS不间断电源,保证记录的连续性及报警的及时性。温度报警装置应能在设定的温度下报警,报警时应有专人及时处置,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记录,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6冷藏药品按品种、批号分类堆垛,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内控温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应按规定进行养护检查,如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7冰箱和冰柜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之处;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配套连续温度记录系统。
8冷库运行期间,温度的控制和实时监测,应进行连续、自动的温度记录和监控,每次温度记录、数据采集的间隔时间通常不超过10分钟。
9冷库温度自动监测布点应经过验证,确认符合药品冷处、冷冻要求,要求至少能监测到冷库低温度点和高温度点。
10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导出且不可更改,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 冷库温度的设定应符合所储存药品说明书标识的贮藏要求。制冷设备的启停温度和化霜温度等应经验证。
12冷库报警系统设计应性能可靠,符合温度超限报警、关键设备故障报警、数据传输失败报警等要求。应定期对报警系统进行测试并保存测试记录,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13 冷库除配套温度自动记录系统外,还应安排专人管理、定时巡视。
14 应按规定对自动温度记录设备,温度自动监控及报警装置等设备进行校验,保持准确完好。
15 冷链设备应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三年。